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毆打城管什麼後果

毆打城管什麼後果

發布時間: 2020-12-23 08:50:39

Ⅰ 如何看待城管抽打商販被行拘

6月20日晚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區分局通過社交媒體公布,萬柏林區行政執法局千峰中隊城管安某因對擺攤商販常某實施毆打,而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應該承認,以中國發展的現實,以及發展不均衡所帶來的社會價值觀差異,都會體現在對權利、權力和秩序等等觀念的不同上。這些不同,難道不正是所謂「國情」么?罔顧這個現實存在的「國情」,將秩序理解成一律一樣,去近乎偏執地追求整齊劃一,再據此行使權力,則必然導致社會沖突。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Ⅱ 城管暴力執法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2)毆打城管什麼後果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Ⅲ 城管打人犯法嗎

城管打人是犯法的。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入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正當防衛、法院執行死刑,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採取制服、使用警械武器、強制帶離等除外),所以,城管打人屬於違法行為,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造成他人輕傷或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城管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要依法辦事,文明執法,不得打罵他人。如果因毆打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要予以治安處罰。



Ⅳ 城管暴力執法,應當面臨怎樣的處罰

按照單位的紀律規定處罰,同時按照治安案件處理,如果觸犯刑法,需要負法律責任

Ⅳ 學生圍毆城管是怎麼回事呢

用城管協助管理城市,就像是用止痛片治病,表面上似乎能「立即見效」,實際上毫無療效,反而會加重病情。小販也是社會成員,也有生存權利,他們更需要政府的關懷和幫助。他們在影響市容的同時,也給百姓生活客觀上帶來方便,小攤販不管是在人類歷史上,還是在今天的世界各國,都能和諧存在。只管將他們趕走,而不妥善安置,任其生死自負,這絕對解決不了問題,他們也是人,每天也要吃喝才能活下去,沒有收入怎麼活?政府只要稍為用點心思,就能讓小販們既有生存空間,也不影響市容環境。遺憾的是,執政黨已被優越感迷昏了頭,「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成了一句欺世謊言。

Ⅵ 跟交警或城管發生沖突會有什麼後果

看後果的。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給予治安處罰,叫阻礙執行職務。
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構成犯罪,叫妨礙公務罪。
以上兩點並不僅僅限於警察執法,工商、稅務、煙草、環保、城管等單位國家公務人員或者行政事業在編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被妨礙的,都可以處理。不過,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與交警發生沖突,比與城管發生沖突嚴重。
一般是治安處罰,處行政拘留15日以下,或者勞動教養。這個不需要通過法院的。
情節嚴重,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Ⅶ 毆打執法人員的怎樣處理

如果是執法人員正在執行公務,涉嫌妨害公務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Ⅷ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8)毆打城管什麼後果擴展閱讀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