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被暴打新聞
❶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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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❷ 最近警察,城管被打的新聞很多,反映什麼問題
人們的法制意制不強。
❸ 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事件。城管打人
那個地方的城管招人素質可能有待檢查,後來也是做出了處理。
就是一個老頭在專那個地方的商屬場(當地信譽樓商廈)賣東西,好像是沒證,沒攤位證之類的,老人遲遲不離開,所以才會這樣。還有就是,麻煩你好好想一想,平白無故會打人?我覺得可能是那個老人沒攤位證,又不離開,城管那三個小夥子上去就是拳打腳踢吧,也從側面體現出了這個社會之大,無奇不有,素質差的人有很多。
後來這件事情曝光了以後,當地的城管方面對那三個人進行了離職處分,當然,要是他們之間認識的話,有可能還會讓這幾個人去上班(等過了這陣)。
其次,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要從上頭徹查,不能縱容,官場陰暗的太多了,可以看看紀曉嵐跟和珅那個時候就知道了(詳情可參考電視劇)
最後,我覺得,那三個城管確實有罪,素質極差。這也表現出了,素質教育的重要性。還有就是招人選拔這一塊,也是需要政府部門好好反省的。
❹ 城管追打攤主被砍傷,反抗暴力執法算正當防衛嗎
這個問題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規定執法、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被攤主砍傷、責任就不在攤主身上。
❺ 老人擒拿術撂倒城管,為何城管執法難被公眾接受
【為何城管執法難被公眾接受】
如今,老百姓往往把城管執法與「野蠻」聯系在一起,似乎城管執法人員就只熱衷於搞「掃盪式」的野蠻執法。
設置「城管」的初衷,為的是實現政府有效管理城市,那麼城管所扮演的是一個城市管理者和政府執法者的身份。不管管理城市也好,代表政府執法也好,無外乎都是在為城市創造一個有序、和諧的環境,換句話說也就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個角色。但是,如今城管暴力執法、野蠻執法、無理執法、濫用聯合執法等等,都與和諧社會格格不入。個別行政執法部門的暴力執法、違法執法、無理執法嚴重影響了執法形象,新聞媒體頻頻曝光,老百姓怨聲載道,就連法院也直言不諱並提出司法建議。似乎已經扭曲了城管的本應由的形象,違背城管設置的初衷。
【案例】
昨天,南京六旬老人施展擒拿功撂倒「背手」城管。南京城管的一番「背手執法」按理說是一種較為親民的執法方式,誰知卻遭到了民間高手的撂倒。老人擒拿術撂倒城管,傷不起啊!
湖南城管暴力執法致人死亡一事引起廣泛爭論,南京某城管隊員在執法中,就為了避免扣上打人的帽子,將雙手放在身後「背手執法」,誰知當事的六旬老人突然施展擒拿功夫,一招將其撂倒在地。。「背手執法」絕對算是南京城管的獨創。因為在「城管」屢遭爭議的背景下,南京城管此舉既是無奈,又是一種自我保護。
老人擒拿術撂倒城管,像是八卦掌還是八極拳里的一招。這一勢應該是橫算摔法。手都背在後面不是擒拿。而且這算是危機公關吧百分之八十都是那樣的這是剩下的百分二十。
城管知法犯法,一再仗勢欺人,打老人、砸攤子無惡不作!性侵幼女,小學生甚至幾歲小孩都不放過,禽獸不如!機場爆炸人心惶惶,公共安危何時不受脅迫!甘肅地震,自然災害人人後怕,希望受災人民平安過難關!蘋果事件頻發,買來的「面子」瞬間變成了「隱身炸彈」,看來被咬壞的蘋果時間長了就是會變質!
一位小學生在微博上表示:網路真的太真實,把我印象中新聞聯播的場景,一下子變的黑暗,城管暴力、小偷打老人,都已經跌破了我能接受的底線。法制社會的道德,究竟是法制逾越了道德,還是違背道德僭越了法律?深思!
【分析】
「背手執法」折射城管的尷尬與無奈
「背手執法」絕對算是南京城管的獨創。為何要背上手來執法呢,這絕不是耍矯情。因為在「城管」屢遭爭議的背景下,南京城管此舉既是無奈,又是一種自我保護。事實上,近年來,各地城管為了改變人人喊打的尷尬形象,進行了多種探索。有開展宣傳攻關的,有招聘美女城管上街「溫柔執法」的,有搞城管開放日的,更有靜默式執法的、城管跪小販的……為何城管執法難被公眾接受?
社會公眾大多數是站在同情弱勢群體的角度想問題,這樣的結果就是不管出現了什麼情況,心理上一味傾向於弱勢群體,一味的指責執法者,而忽略商販「頑固」的佔道經營行為,暴力抗法等,對城管來說難免不公。此次南京城管「打不還手」的委屈執法更是將弱勢執法推到了頂點,這是城市管理者多麼無奈、多麼委屈的選擇?
公眾總是站在一個道德高度上批判城管所代表的「官方」,卻忽視了以營利為目的的商販對公共生活的干擾與破壞,城管對於城市環境以及公共交通的維護作用,也很少被人提及。
在此意義上說,城管是個吃力不討好的群體,成了一個「夾心餅」:沒有管理好小販們亂擺亂買的行為,就是工作的失職,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或者遭受市民的投訴;嚴厲打擊小販的亂擺亂買行為,又會被指責沒有同情心,遭受社會上的輿論攻擊。處在這樣的「夾心餅」的位置,誰能說城管不難?誰能說城管執法角色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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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參考來源如下:
http://www.southmoney.com/caijing/redian/201307/578410.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9374951
❻ 女店主被城管揮拳暴打,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正當防衛嗎
近日,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發生了這么一件事,城管在鎮上巡邏執法時,發現了路邊佔道經營的水果攤,在執法過程中,城管追逐著水果攤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那麼問題來了,城管有沒有資格在執法過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不算正當防衛?關於這兩個問題我們來一起探討一下:
❼ 南京的3名城管引發轟動,他們做了什麼事
10月17日,網上傳出視頻,視頻中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正在毆打另一名男子,後經報道,這三位毆打別人的男子是南京市江北新區沿江街道的協管員,被打男子是一位流動攤販。此視頻一經流傳,在網上引發熱議。有很多人表示協管員對攤販管理也是職責所在,也有人說是攤販對協管員先動手,後來雙方都動起手來。
事件發生後,有市民表示,就算是蘋果商販不配合城管工作,但是也不能打人,這樣暴力執法讓人極度不適。不管是什麼職位,雙方都應該尊重對方,也該配合工作,不能因為一時沖動而犯下錯誤。協管者打人固然不對,但是蘋果商販剛開始的態度也不友好,所以雙方都各有責任。如果雙方都多一點的尊重很理解,也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蘋果商販也不會受傷,陳某某等三人也不會被解聘並拘留,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氣,要學會尊重他人。
❽ 重慶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傷,事件始末是什麼
女店主叫楊漓,26歲跟老公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租了間90平的店賣水果,她的水果店又分了兩部分給別人分別是豬肉和蔬菜。9月7日上午9點多,楊漓的店鋪外面來了十幾個城管,喊了一聲老闆楊漓答應以後城管並未回應,正好有顧客買西瓜,楊漓便去給顧客挑西瓜。顧客走後楊漓打算出去收拾水果的。當時城管先是跟蔬菜店老闆起了爭執。隨後一名城管將她放葡萄的板子搬進店裡,當時楊漓說板子搖搖晃晃葡萄摔壞了城管賠,城管回答:“賠啥子賠,憑啥子要賠你?” 隨即雙方發生爭執。
我覺得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的是給我們市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應該支持。城管維護環境秩序是義務,但這並不是你發泄,欺負老百姓的權利。同樣的話為什麼不能好好交流呢?為什麼一直有城管暴力執法和商販和沖突的事件,這些人還是不吸取教訓呢。
❾ 求最近倆名城管被打死的新聞時間
你說的是「夏俊峰案」吧。發生在2009年5月16日。望採納。
❿ 城管被打事件後續故事之遮陽傘該不該取消的話題
遮陽傘勢必要佔人行道.以前東街\南街的情況大家可能還有印象,學生放學時過個自行車都不容易,更別提汽車了.不讓用遮陽傘從商戶角度出發有點不近人情,但從市民角度、從長遠發展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