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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服務需要

發布時間: 2020-12-19 03:22:45

衛生服務的需要和需求的區別和聯系

衛生服務需要 (health service need) 主要取決於居民的自身健康狀況,是依據人們的實際健康狀況與「內理想健康狀態」之間存在差距容而提出的對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服務的客觀要求,包括個人覺察到的需要 和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判定的需要。 衛生服務需求 (health service demand) 是從經濟和價值觀念出發,在一定時期內、一定價格水平上人們願意而且有能力消費的衛生服務量。包括 (1)由需要轉化而來的需求: (2)沒有需要的需求。主要區別在於 對衛生服務有沒有支付能力。

㈡ 從第五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看,我國的衛生服務需要,衛生服務需求,衛生服務利用三者有什麼關系

從第五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看我國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要量持續增加,慢性疾病患病率快速上升;,衛生服務需求與衛生服務利用隨之增長,經濟原因阻礙醫療服務利用的狀況有所緩解。

理論上講,人們的衛生服務需要如果都能轉化為需求,需求就有可能通過對衛生服務的實際利用得到滿足,但是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一方面,人們可能由於經濟承受能力有限等前述的種種主觀和客觀原因,不能使需要轉化為需求而未去尋求衛生服務利用;

另一方面,事實上由於衛生資源有限、配置不合理,存在服務質量差、效率低、資源浪費以及享受公費和勞保醫療的病人過度利用和超前消費醫療服務的現象,無論是由需要轉化而來的需求,還是沒有需要的需求,都難以得到滿足,實際滿足與否及其滿足程度取決於衛生服務的供給量。

當供給量大於需求量(供大於求)時,需求將會得到滿足,但供過於求時往往會導致衛生資源利用不足,如人員、床位、儀器設備等的閑置,利用效率低下;當供給量小於需求量(供不應求) 時,需求不可能得到全部滿足, 就會出現等待就診、住院未能得到應有的服務現象。理想的供需狀態是供需大致平衡,供給略大於需求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必要的需求。

(2)衛生服務需要擴展閱讀:

1、門診服務利用指標

(1)兩周就診率=前兩周內患者就診人(次)數/調查人數×100%或1000‰

(2)兩周患者就診率=前兩周內患者就診人(次)數/兩周患者總例數×100%

(3)兩周患者未就診率=前兩周內患者未就診人(次)數/兩周患者總例數×100%

2、住院服務利用指標

(1)住院率=前一年內總住院人(次)數/調查人數×100%或1000‰

(2)人均住院天數=總住院天數/總住院人(次)數

(3)未住院率=需住院而未住院患者數/需住院患者數×100%

㈢ 開設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條件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

一、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改善社區居民的衛生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築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新格局,必須把城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社區,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不斷豐富城市社區建設內涵。

二、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須納入社區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要與城鎮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緊密結合,並充分利用中醫和西醫衛生資源。

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服務的綜合性基層衛生服務機構。

四、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地市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以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設置,服務人口約3-5萬人。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方便覆蓋的區域,以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擇優鼓勵現有基層醫療機構經過結構和功能雙重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床位、基本設備、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衛生人力應按適宜比例配置。

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要堅持社區參與的原則。

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立、運行應引入競爭機制。

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命名原則是:區名+所在街道名+識別名(可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命名原則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區名+社區衛生服務站。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四)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五)提供急救服務。

(六)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七)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八)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九)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十)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十一)提供康復服務。

(十二)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十三)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並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十四)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十五)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十六)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一)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 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

(三) 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具體內容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四) 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科室設置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管理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四、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類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准則。

(二) 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 各類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 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各項技術服務工作規范。

(五) 家庭衛生保健服務技術操作常規。

(六)服務差錯及事故防範制度。

(七)會診及雙向轉診制度。

(八)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九)財務、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十)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區衛生服務質量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

(十二)社會民主監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關制度。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協助社區管理部門實施健康促進。

(二)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務。

(五)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六)提供雙向轉診服務。

(七)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八)提供康復服務。

(九)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工作。

(十)提供計劃生育咨詢、宣傳服務。

(十一)提供個人與家庭的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十二)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60平方米,至少設診斷室、治療室與預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傳欄等設施,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三、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學培訓、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制度

參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㈣ 個人開辦社區衛生服務站都需要什麼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

一、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改善社區居民的衛生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築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新格局,必須把城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社區,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不斷豐富城市社區建設內涵。
二、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須納入社區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要與城鎮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緊密結合,並充分利用中醫和西醫衛生資源。
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服務的綜合性基層衛生服務機構。
四、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地市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以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設置,服務人口約3-5萬人。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方便覆蓋的區域,以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擇優鼓勵現有基層醫療機構經過結構和功能雙重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床位、基本設備、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衛生人力應按適宜比例配置。
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要堅持社區參與的原則。
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立、運行應引入競爭機制。
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命名原則是:區名+所在街道名+識別名(可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命名原則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區名+社區衛生服務站。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四)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五)提供急救服務。
(六)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七)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八)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九)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十)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十一)提供康復服務。
(十二)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十三)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並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十四)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十五)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十六)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一)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 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
(三) 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具體內容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四) 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科室設置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管理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四、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類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准則。
(二) 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 各類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 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各項技術服務工作規范。
(五) 家庭衛生保健服務技術操作常規。
(六)服務差錯及事故防範制度。
(七)會診及雙向轉診制度。
(八)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九)財務、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十)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區衛生服務質量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
(十二)社會民主監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關制度。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協助社區管理部門實施健康促進。
(二)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務。
(五)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六)提供雙向轉診服務。
(七)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八)提供康復服務。
(九)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工作。
(十)提供計劃生育咨詢、宣傳服務。
(十一)提供個人與家庭的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十二)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60平方米,至少設診斷室、治療室與預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傳欄等設施,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三、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學培訓、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制度
參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㈤ 衛生服務需求與需要的區別和聯系

區別:

1、產生方式不同

衛生服務需求 (health service demand) 是從經濟和價值觀念出發,在一定時期內、一定價格水平上人們願意而且有能力消費的衛生服務量

需要主要取決於居民的自身健康狀況,是依據人們的實際健康狀況與「理想健康狀態」之間存在差距而提出的對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服務的客觀要求,包括個人覺察到的需要 和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判定的需要。

2、消費水平不同

衛生需求也指疾病者、病患者和患病者實際接受衛生服務的程度,即患者不僅願意,並且有能力(如經濟能力)接受衛生服務。

衛生服務需求受服務價格、個人經濟收入、健康知識多少和衛生普惠政策多因素制約。反映衛生服務需求的指標有:健康教育參與率、就診率、未就診率、住院率、未住院率等。

3、表現形式不同

衛生服務需求的體現是公眾對政府衛生、環保等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希望、要求和建議等。入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節目中經常看到和聽到的公眾對改進社會衛生工作的呼聲、反映和關注的焦點問題。

衛生服務需要是在專門組織的健康詢問調查中收集居民的衛生服務要求。如在一項農村衛生服務抽樣調查中所收集到的意見中,43%呼籲要求降低醫療費用,11%希望增添醫療設備、提高技術水平。

而6%要求向農村輸送高水平的醫療衛生人員,4%希望衛生部門改善服務態度,體現了農村居民希望能夠得到經濟、有效、高質量的醫療衛生服務。

聯系:

衛生服務需求由需要轉化而來,人們的衛生服務需要只有轉化為需求,才有可能有可能去利用衛生資源,需求才有可能得到滿足。但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主觀和客觀的原因,並不是人們所用的需要都轉化為需求。

(5)衛生服務需要擴展閱讀:

衛生服務需求的特點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消費者缺乏信息

由於衛生服務行業的復雜性, 衛生服務消費者很難像其他物品的消費者那樣, 對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預先做出正確的判斷, 因此, 在利用衛生服務時往往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首先, 消費者在患病後, 並不能肯定自己需要什麼樣的衛生服務,。

他們一般都是在醫生的安排下接受各種檢查, 服用各種葯物等, 至於這些檢查和葯物是否必要, 消費者自己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 即他們在接受衛生服務時, 必須依靠提供者; 其次, 消費。

對於衛生服務的價格水平也缺乏了解, 往往都是在不知道准確價格的情況下接受服務的; 第三, 消費者也不能明確肯定利用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所能帶來的效果。從這些意義上來說, 衛生服務雙方的信息存在明顯的不對稱性, 消費者沒有足夠的信息來判斷和做出自己的消費選擇。

2.衛生服務需求的被動性

由於消費者對衛生服務知識的缺乏, 能夠認識到的衛生服務的需求總是有限的。病人只有經過醫生的檢查並在醫生認可後才能正確有效的利用衛生服務。病人的就醫願望與醫生的判斷之間, 在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數量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而衛生服務的需求主要是由醫生決定的, 所以對消費者來說, 是在明顯的被動狀態下利用衛生服務的。

病人之所以受醫生的支配, 不僅是由於缺乏醫學知識, 另外就是當消費者因為有病到醫院就醫時, 往往帶有求助的心理, 由於醫生可以幫助病人解除病痛, 使之向健康轉化,因此二者之間的關系存在著救援和被救援的關系, 衛生服務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間並不存在平等的交換關系。

3.衛生服務利用效益的外在性

衛生服務利用不同於其他物品或服務的消費。消費者購買一般的物品並且消費這些物品時, 這種物品給消費者帶來的益處只有消費者本人享受到。衛生服務的消費則有所不同, 例如對傳染病的防治, 當易感人群接受了疫苗後, 等於切斷了傳播途徑, 那麼, 受益者就不僅是接受疫苗的個體, 而且包括與其有接觸的人群。

也就是說, 衛生服務的利用在消費者之外取得了正效益, 體現了衛生服務利用的外在性。在這種情況下, 如果消費者自己沒有意識到疾病的嚴重性或者自己沒有支付能力, 導致對衛生服務需求的缺乏時, 政府和社會就有責任採取一定的措施, 確保他們得到一定的、必要的衛生服務, 以保證其他人的健康。

4.衛生服務需求的不確定性

如果說衛生服務需求能夠由人群的患病率或者就診率來反映, 那麼就可以對某一人群的衛生服務需求水平進行預測。但是要預測出哪個個體將要患病、將要利用衛生服務則是非常困難的。由於個體是否患病是個偶然事件, 所以衛生服務的需求存在著不確定性。

5.衛生服務費用支付的多源性

由於衛生服務的特殊性, 衛生服務領域成為醫療保險、社會救援、企業和政府介入的對象, 這些介入使一部分人的收入部分地轉移給衛生服務的消費者, 從而改變了衛生服務消費者的消費行為, 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也隨之發生變化。



㈥ 開社區衛生服務站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去當地衛生部門衛生局辦理,攜帶身份證,醫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料去衛生局審批通過才可以!認識人很簡單,沒有熟人麻煩一點!希望你好運!

㈦ 衛生服務需要的名詞解釋

衛生服務需要的名詞解釋

衛生服務需要,是指根據現有的醫學知識,醫學專家們認版為一個人權為了盡可能保持健康或從不健康狀態變為健康狀態所應獲得的衛生服務量,

例如患病後為恢復健康所應獲得的衛生服務量。

希望能幫到你

㈧ 衛生服務需要與需求的區別和聯系

衛生服務需要
(health
service
need)
主要取決於居民的自身健康狀況,是依據人們專的實際健康狀況與「理想屬健康狀態」之間存在差距而提出的對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服務的客觀要求,包括個人覺察到的需要
和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判定的需要。
衛生服務需求
(health
service
demand)
是從經濟和價值觀念出發,在一定時期內、一定價格水平上人們願意而且有能力消費的衛生服務量。包括
(1)由需要轉化而來的需求:
(2)沒有需要的需求。主要區別在於
對衛生服務有沒有支付能力。

㈨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需要什麼證件

一、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以下機構提供: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由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向轄區居民提供。開展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後,將由縣(區、市)級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由中標機構向轄區居民提供服務。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含的內容: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共包括15類,具體為:居民健康檔案建立與管理、健康教育與促進、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初步篩查、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日常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中(藏、蒙)醫葯健康服務、衛生監督協管、地方病防控、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

三、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群眾的好處: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覆蓋全體城鄉居民,與群眾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關。實施項目可促進群眾健康意識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變,逐步樹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減少主要健康危險因素,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起維護群眾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對於提高群眾健康素質有重要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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