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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管理班子

發布時間: 2020-12-18 18:47:45

① 山西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局長 趙光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任晉斌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貟亞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徐躍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建國

② 鄉鎮黨委如何對班子成員和一般幹部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的

黨員是黨的細胞。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要搞好農村黨的建設,增強農村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光有堅強的領導班子還不夠,還必須有一支能夠很好領會和貫徹執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決策的黨員隊伍和幹部隊伍。
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管好這支隊伍:一是嚴把幹部「入口關」,對黨員和幹部提出嚴格的要求。沒有致富本領,本身不是科技示範戶、不能帶領和幫助群眾脫貧致富的,不能當幹部;幹部必須做到「兩個率先」和「三個一點」,即凡是要求群眾不做的,自己率先不做,要求群眾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
以鄉(鎮)村黨校為陣地對黨員和幹部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培訓。對黨員和幹部進行爭先創優教育,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黨的宗旨教育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的教育,進行法律、政策教育和各種實用技術的培訓。這種學法,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可收到潛移默化和「吹糠見米」之效。
開展豐富多彩的黨員活動,讓黨員在活動中得到鍛煉提高。比如:「雙學雙帶雙培養」,即抓鄉村兩級黨員幹部賞學習理論、學習致富技能,把黨員幹部培養成為致富帶頭人,把優秀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把致富培養成入黨積極分子。使黨員幹部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排頭兵、領頭雁。
組織黨員和幹部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先進地區的改革開放意識和發展經濟的經驗,開拓視野,尋找自身的差距,努力迎頭趕上。通過上述措施的實施,以達到有效地提高黨員和幹部的素質,進一步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和骨幹作用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③ 領導幹部監督管理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三、對策和建議
針對幹部監督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應該重點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一)進一步健全組織部門的幹部監督管理工作機制。一是充分發揮幹部監督信息員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與幹部監督信息員的聯系和溝通,廣泛了解幹部隊伍中出現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落實處理。二是加強組織部門內部的協作與配合。組織部門內部各科室都應立足各自業務,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工作,並主動與職能科室進行溝通聯系,提供線索和情報。三是加強組織部門與執紀執法機關之間的溝通、聯系與協作。一方面,要通過經常性溝通,對執紀執法機關提供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積極開展調查工作。另一方面,要通過經常性溝通,為執紀執法機關開展對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提供線索和支持,從而實現良性互動,提高幹部監督工作的實效。
(二)進一步拓寬群眾監督的渠道。要堅持信息公開,健全民主參與機制。信息公開的程度和獲取信息的途徑直接影響群眾監督的廣度和深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了解群眾對幹部的評價,多方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特別是要通過網路、媒體、手機等努力拓寬群眾來信來訪渠道,認真對待群眾舉報。對反映領導幹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認真處理;對一些難以查清的,可要求反映人向組織回復有關情況;對那些經查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欺騙組織的,要給予嚴肅處理。同時,對如實向黨組織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群眾應給予鼓勵、支持和保護,對打擊報復反映人的幹部則應嚴肅追究責任。面向社會開通政行風熱線。推動單位「一把手」走進直播室,為群眾答疑解惑、解決問題,熱線通話內容經梳理歸納後在電視台公示,實現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有機結合,推動各單位更好地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三)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幹部考察工作。幹部考察是熟悉幹部、了解幹部的一個重要途徑。全面、准確地了解和掌握幹部的情況,本身就是對幹部最有力的監督。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幹部考察工作,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要變定期性考核為經常性考核,變結果性考核為過程性考核;二是要擴大群眾的參與程度,通過民主評議、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等途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真正把群眾意見作為評價和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三是要做好考察結果的綜合運用工作,通過認真搞好考察反饋,教育和警醒幹部,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自我約束能力,充分讓考察結果起到教育幹部、監督幹部的作用。
(四)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要建立健全乾部談話制度,通過經常與幹部談話,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幹部的思想、工作情況,特別是在幹部職務發生變動、遇有婚喪嫁娶等個人重大事項、有犯錯誤的苗頭以及在廉政問題上群眾有反映等情況下,要及時找幹部談話,提醒本人,防患於未然,防範於初始。同時,要加大對幹部誡勉懲處的力度。對那些有一定問題、又不夠紀律處分的幹部,在進行批評教育的基礎上,要提出警告,督促其限期改正錯誤,並進行跟蹤監督,對問題比較嚴重或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改正錯誤的,應及時採取組織措施進行職務調整。
(五)進一步強化對幹部監督工作研究。定期邀請各單位組織工作負責人和紀檢工作負責人召開座談會議,對近年來的幹部監督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歸納工作經驗,通過座談討論,提高眾人對幹部監督工作的理解度和認知度,更好地發揮自我職能,為幹部監督工作建言獻策。

④ 民政局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報告

洪民發[2014]107號

民政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班幹部落實黨風廉政

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縣委《關於強化基層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洪發
〔2014〕7號)等文件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責
任,現結合民政局工作實際,將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印發你們,希認真對照執行。

2014年7月30日

縣民政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為進一步明確局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切實履行好「一崗
雙責」責任,根據縣委《關於強化基層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洪發〔2014〕7號)等文件精神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要求,結
合民政局工作實際,現將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明確如下:

一、「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李大洋(局長、黨組副書記、局黨總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各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
局實際,建立健全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以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任
務,聽取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和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
設工作責任制,對局領導班子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和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定責到崗,分別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
書,將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主體。

(二)建立健全全系統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切實加強民政系統作風建設;建立健全局
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制度,及時了解和解決民政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及時發現和
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研究制訂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在全系統構建不想腐、
不能腐、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嚴格執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項權力制度,加強對「三重一
大」權力項目的監督;加強對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全系統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全局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
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領導、組織和協調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
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查、監督推
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分管條線發生
違紀違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處理;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報告事項的核查,嚴查報告不實問題。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系統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
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局領導班子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局屬各黨支部負責同志公開承
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孫 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對其所分
管負責的計劃財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軟環境和效能建設、政行風和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訓、軍休幹部和職工安置及管理、優待撫恤及
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復退軍人安置和解困及穩定、企業幫辦、掛鉤幫扶、安全生產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局辦公室、優撫和安置科、軍休所、城南陵園、復退軍人
工作專門辦、招商辦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聽取分管部
門和單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和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負責人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的作風和行風建設,
帶頭督促分管部門、單位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訓、軍休幹部和職工安置及管理、優待撫恤及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復退軍人安置和解
困及穩定、企業幫辦、掛鉤幫扶等業務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部門、單位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
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的監
管;加強對分管條線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部門、單位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
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
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部門、單位「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
一案雙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
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公開承
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局機關支部和分管部門、單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趙建學(副局長、機關老齡支部書記):對其
所分管負責的救災救濟、救災捐贈、社會救助、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低收入家庭認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福彩發行管
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計劃生育、婦女兒童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救災和社會救助科、社會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科、老齡黨支部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和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和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
廉政建設工作,聽取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分管科室和
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和黨支部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黨支部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帶頭和
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城鄉低保、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低收入家庭認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福彩發行管
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計劃生育、婦女兒童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
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的監管;加
強老齡支部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和老齡支部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
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
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
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
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公
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老齡黨支部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石學元(副局長):對其所分管負責的組織建
設、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慈善事業發展、孤兒和殘疾人權益保護、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社會捐助、婚姻登記、收
養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等工作,以及分管負責的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救助
站、殯管所、殯儀館、越城公墓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聽取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分管科室和局屬單
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的作風、行風建
設,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慈善事業發展、孤兒和
殘疾人權益保護、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社會捐助、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等業務工作中
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的作風、行風建設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行風建設制
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能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
目的監管;加強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員幹部上兩次
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
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
評、一案雙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
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
分管科室公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殯儀館黨支部、越城公墓黨支部和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孫明智(縣雙擁辦主任):對其所分管負責的雙擁工作、民政宣傳工作、民政系統政法和綜治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文明創建、工會建設、責任目標管理、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老幹部管理和老齡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雙擁辦、老齡工作科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聽
取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和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
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帶頭和
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雙擁工作、政法和綜治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文明創建、工會建設、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老幹部管理和老齡等業
務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
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
的監管;加強分管科室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
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
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
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
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公
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老幹部黨支部和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二、保障措施

(一)切實履行好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
局黨組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融入到民政各項工作中,做到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落實、
同步考核,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和局領導班子成員,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認真抓好全系統和分管部門、單
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崗雙責」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切實履行好局紀檢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責任,局紀檢組擔負起黨
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責任,按照黨章規定,積極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督促全
縣民政系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切實加強對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不到位的,按照相關規定和明確的責任清單實行問責,嚴肅追究分管領導責任。

⑤ 目前幹部監督和管理有哪些薄弱環節

一、實現由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轉變
當前,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就是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不夠有力,往往是出了問題後才進行檢查處理。主要表現為:對在一定條件下容易發生的違法亂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範措施;對已經出現苗頭性問題,不能及時察覺和糾正;對黨員幹部行使權力的情況,缺乏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和督促,經常是等到問題嚴重了才查處。這種事後監督,實際上是一種被動消極的監督,使得許多本來可以及時察覺和糾正的問題發展蔓延,造成不良後果。那麼,怎樣才能由被動監督轉變為積極監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對幹部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後要'查處',保持整個監督過程首尾有機聯系,從整體上提高監督效果,保證權力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首先,要關口前移,加大幹部任前監督力度,緊扣'唯德才授權'原則,把好領導幹部的入口關,從源頭上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防止'帶病提拔'。其次,要跟蹤考察,加大任中監督的力度,對領導幹部任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群眾威信、領導能力、工作業績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帶病操作'。再次,對主要領導離任時,要認真落實離任審計制度,嚴格執行'先審計,後離任',以防'帶病離崗'。
二、實現由'工作圈'監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監督轉變
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往往更能反映領導幹部'德'的情況,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緊密相連、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內的不正常情況會影響幹部權力的正常運用。事實證明,'小節'管不住,'大節'必失守。既要了解領導幹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現、道德修養,又要了解他們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通過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可以掌握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問題,獲取平時靠幹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從而全面、深入、准確地把握幹部的素質、能力及現實表現情況,使領導幹部難脫離和超越監督的特殊階段,為黨組織准確選拔、使用幹部提供客觀的依據,實現監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實性,真正做到領導幹部權力行使到哪裡,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就實行到哪裡,不留'空白地帶'。同時,由於對領導幹部監督的領域和范圍擴大了,每一位領導幹部的頭腦中都多了一根嚴格自律的'弦',自我約束的意識就會明顯增強。
三、實現由注重查處懲治向經常教育、談話誡勉、批評糾正和嚴肅處理轉變
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並不是要查處懲治得越多就越好,查處懲治只是監督的其中一項手段,不應該成為幹部監督工作的一項主要手段。只注重懲治查處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監督的過程,是嚴肅黨的紀律的過程,是教育幹部的過程。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教育是基礎,教育工作做得好,隊伍的精神境界提高了,思想防線牢固了,許多問題就可以防患於未然。因此,幹部監督工作必須由注重查處懲治向經常教育、談話誡勉、批評指正和嚴肅處理轉變,把愛護和關心幹部作為監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及時掌握幹部隊伍的思想工作狀況,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小錯誤'及時給予'提醒'、'敲警鍾',防止'小問題'不解決變成'大問題'、'小錯誤'不改鑄成'大錯誤'。但是,對於真正'倒下去'的領導幹部,要排除干擾,嚴肅查處,該摘'烏紗帽'的就摘'烏紗帽',該搬'交椅'的就搬'交椅',決不能心慈手軟,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四、實現由對領導幹部個人監督向領導班子監督轉變
一個單位的好壞,風氣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班子的作風正不正和是否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現領導班子'集體違紀'、'群體犯罪'的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對班子的監督被削弱了。要強化領導班子監督。一要完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規范領導班子的議事、決策行為,健全領導班子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監督的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班子成員之間是最了解情況,最有發言權,也最有監督權,任何一項政策、決議的出台,都離不開領導班子成員的集體監督、把關。要借鑒'三講'集中教育的成功經驗和中心組學習等,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切實運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解決好領導班子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三要抓好監督制度建設。幹部監督工作,需要放在整個社會大背景下去考慮,需要方方面面的相關制度和實實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實效。要建立起與《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抓好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議的監督,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建設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加強監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項,都要做到條件、標准、程序、政策、結果公開,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四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於核心地位,對一個地方和部門的工作起著關鍵作用。因此,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重點是加強對領導班子'一把手'的監督,如果對'一把手'的權力運用過程缺乏必要的監督,勢必會導致權力失衡、決策失誤和行為失控,給工作帶來損失,給事業造成危害。成克傑、程維高、李真、慕綏新……這些曾經風光一時的黨政'一把手',放鬆了學習、放鬆了個人世界觀的改造,置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而不顧,最終被人民所拋棄。
五、實現由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轉變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幹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幹部監督工作也應打破相對封閉的格局,步入開放式監督的軌道。一是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斷拓展,重視運用現代科技的先進技術和成果,建立起幹部監督信息網路,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路體系,做到幹部工作開展到哪裡,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工作就實施到哪裡。二是監督形式要由相對單一的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談話誡勉、來信回復等多形式監督轉化。要健全和完善群眾監督、媒體輿論監督和社會公開評價機制,強化事前監督,加大群眾監督覆蓋面,增強輿論監督的公開性和真實性,發揮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職能作用,積極發揮人大、政協、執紀執法部門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組織監督、執法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形成黨內外、上下貫通、縱橫交錯的監督網路和合力。逐步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系統化、科學化,切實改進傳統的單純依賴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的做法,彌補其'先天性'的不足

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領導班子是誰

1、黃漢標

現任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省公務員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2、鄭朝陽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分管法制處、綜合規劃處、省幹部招待所;代管財務處、人力資源市場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省公務員綜合管理與培訓處、省表彰獎勵辦公室、省人才服務局。

3、楊紅山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分管技工教育管理處、世行項目辦、省職業技術教研室、省職業訓練局、廳屬技工學校;代管軍官轉業安置處(省軍轉辦、省自主擇業辦)、職業能力建設處、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4、葛國興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分管辦公室、就業促進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與審計處、省就業服務管理局、省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發展服務中心;暫時代管創業指導處、異地務工人員工作與失業保險處、許可服務受理與監督處。

5、左孟新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公務員局副局長。分管宣傳處、省公務員職位管理與監督處、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處、省人事考試局、機關服務中心、基建辦;代管工傷保險處、工傷康復中心(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6、謝樹興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分管調解仲裁管理處(省仲裁院)、勞動關系處、工資福利處、省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局、機關工會、省勞動關系協調中心(信訪辦)。

7、闕廣長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分管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省勞動保障信息中心。

8、蘇清紅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紀檢組組長。負責駐廳紀檢組工作。

9、勞幟紅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分管政策研究處,代管省外國專家局(綜合處、專家管理處、項目管理處)。

10、賀東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協助分管人事人才工作;代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暫代管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人才開發處、交流合作處。

11、陳進新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協助分管社會保險工作。

12、范奎銀

現任省紀委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紀檢組副廳級紀檢員。

13、譚俊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協助鄭朝陽同志代管公務員綜合管理與培訓處、省表彰獎勵辦公室。

⑦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信息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信息:

1、胡際權: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主持市國資委黨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市國資委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石繼東: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企業管理二處、代管企業管理三處工作、規劃發展處(安全督察辦公室)、綜合經濟處,代管企業管理三處。

3、向曦: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兼機關黨委書記:分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人事處、培訓處)、黨群工作處(黨委組織處、黨委統戰處)、宣傳工作處(黨委宣傳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4、黃宗山: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企業管理四處、信訪處、研究室,協助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5、朱子龍: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6、李星強: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企業管理一處、政策法規處、外經外事與聯絡服務處,代管改革與產權管理處(重慶市企業兼並破產工作辦公室)、國有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

7、杜西南: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市國資委國有資產審計辦公室主任:分管財務監督與考核分配處(收益管理處、清產核資辦公室)、監事會工作處、審計一處、審計二處、審計三處。

8、徐萬華:市國資委巡視員。

9、田兆政:市國資委副巡視員,協助分管市國資委相關專項工作。

(7)監督管理班子擴展閱讀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務院和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市政府向部分市屬國有重點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序對市屬國有重點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

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制定有關制度,依法對區縣(自治縣、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國務院國資委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廣東省葯品食品監督管理局有幾位副局長

黃紹龍:副局長(正廳級)
陳德偉:副局長、黨組成員,省衛計委副主任(兼)
陳祝生:副局長(兼)
吳聖明: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方洪添:副局長、黨組成員
嚴振:副局長、黨組成員

⑨ 河南省南陽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現任副局長是哪幾個分管什麼

市政府副秘書長,葯監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樹華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葯品、醫療器械稽查工作;辦公室電話:63139186

副局長黃國祥 主管人事教育、財務和葯學會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財務科和葯學會;辦公室電話:62232333

副局長劉林來主管辦公室和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分管辦公室和葯品安全監管科;辦公室電話:62232388

副局長毛偉 主管葯品流通監管、食品安全監管和基本建設工作,分管葯品流通監管科和食品安全科;辦公室電話:62232369

副局長李金朝 主管法制、醫療器械監管和食品、葯品技術監督工作,分管法制科、醫療器械科和市食品葯品檢驗所;辦公室電話:62232399

稽查隊長王定 主管市稽查大隊,協助張樹華同志分管葯品、醫療器械稽查工作;辦公室電話:67081008

紀檢組長韓傑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和老幹部科;辦公室電話:62232396

副調研員孫清波 協助毛偉工作;辦公室電話:622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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