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內擺攤城管也收嗎
⑴ 房子里擺地攤屬不屬於城管管的范圍
在房子里或在廳棚里擺地攤不屬於城管管理的范圍。應該歸所屬的房子或廳棚的物業管理,如果要是委派城管管理的話,那就沒有話說了!
⑵ 擺攤時稱被城管收了去領要交罰款嗎
要。
隨地擺攤不可取,請到指定可以擺攤的區域去擺。遵守法律法規人人有責
⑶ 城管可以收地攤東西嗎
城管不能亂收地攤東西,只有沒在規劃內區域擺攤的,城管才有權暫時扣押的。
城管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⑷ 我也是擺攤的 怎麼沒有聽說要去城管辦什麼攤位證
每一個城市都有地攤,和諧社會下,城市管理逐步向「疏堵結合」發展,對城市專的主要街道一屬般不允許擺攤設點,同時,在一些地段劃定區域,設置攤區規范管理,解決無力租賃門面等小攤販生計問題。有的地方城管部門收取一定的佔道費用主要用於清掃保潔、環境維護,這樣可能需要到當地城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有的地方沒有對小攤販收取費用,只要是在劃定區域擺攤,就沒有人制止。但是不管怎麼說,任何城市都是不允許亂擺攤設點的,就沒有聽說誰在城市中心廣場全天擺地攤的。當然也有可能沒被看到吧。不贊同「馬路上的瘋狗」這樣把城管妖魔化的看法,城管和政府其他部門一樣是執行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維護的也是共同秩序。只要一提到城管就是暴徒有些片面和偏頗。
⑸ 小區里擺攤物業和業主同意,城管有權利收費嗎
會,在門口會阻礙到人們出入
⑹ 在自家小區擺攤,綜合執法有權利管嗎
有權管, 城管才是真正的執法機構。 物業公司和居委會沒有執法權,對於擺攤設點這個事,他們沒有處置版權,所以即使物業和居委會同意了,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城權管還是一樣可以查抄的。
城管責任:
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⑺ 怎麼擺攤城管不會抓
去所在街道的市容執法科(或者綜合執法科)問詢一下,在該轄區內,哪些地方是規版劃的允許擺權攤設點的地方。然後按照要求設攤,要保證攤位附近衛生,不能佔道,不能擾民。其它的沒什麼了,在完全合法的范圍內,城管肯定不會管你。不許收費的,如果收費的話,可能是垃圾代運費和處理費。謝謝
⑻ 《城管條例》中有沒有規定小區門口能不能擺攤是物業管,還是城管管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規定了小區門口不能擺攤,歸城管管。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8)社區內擺攤城管也收嗎擴展閱讀: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二)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