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安全監管失職

安全監管失職

發布時間: 2020-12-17 00:49:42

❶ 哪些屬於安全生產領域失職瀆職行為

轉載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一、構成安全生產監管玩忽職守罪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玩忽職守罪是瀆職罪中的一種。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以及法律中明確規定的徇私舞弊行為中的一些徇私舞弊罪。目前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屬於刑法規定的一般瀆職罪,並沒有按照特殊瀆職罪對待。因此,對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認定和追究的依據是《刑法》和有關一般瀆職罪的若干司法解釋,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專門針對安全生產領域的情況做出了幾個審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比如,《關於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其中也有不少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方面的解釋性規定。
近十年來,安全生產領域的瀆職犯罪以玩忽職守罪居多,全國每年被追究的大約在七百人上下,而安全生產監管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罪則比較少見。這個數目相當於安全生產領域的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刑人數總量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企業中有三人因為安全事故問題被判刑,必然有一個政府人員因此被判刑。這個大數據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數據計算得來。這就為政府安監人員提出了警示和壓力。
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基本法律依據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該條規定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構成瀆職罪。徇私舞弊的,依法加重處罰。根據有關學理解釋,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法定程序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行為。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放棄履行其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濫用職權通常是積極作為的,表現為超越職權、不正確行使職權;而玩忽職守,通常是不作為的,表現為不履行職責或者在履行職責時粗心大意。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都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前者強調的是行使職權,後者強調的是履行職責。
瀆職罪作為罪名分類,列在刑法分則第九章「瀆職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規定有35個瀆職罪名,後來增加到37個。

二、安監人員或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具備哪些關鍵性行為,才構成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犯罪?
這個問題屬於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犯罪構成要件中行為要件。安監人員或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在客觀上須表現為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而且須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這里的關鍵點如下:
(一)具有違反職責或職權行為,即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目前,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或職權有很多,有關人員不論違反哪一條,都有可能構成此罪。在總的具體行為方面,根據《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它們主要有:(1)對不符合礦山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對於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依法予以處理的;(3)對於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不予查處的;(4)強令審核、驗收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實施批准或者驗收行為的,或者實施其他阻礙下級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行為的;(5)在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的;(6)其他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行為。
這里盡管是規定礦山安全監管瀆職行為的,但我們仍然可以理解為所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瀆職行為。而且不限於這些具體行為種類,還會有其他行為表現。比如,安監人員或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不依法查封、取締的,或者給予行政處罰的;不履行政府或有關部門依法做出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方案和檢查計劃;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不立即組織搶險救災、貽誤搶救時機造成事故擴大,產生嚴重後果的等。
應注意,這里所涉及的法定職責或職權是什麼?我們在後面的問題中還要敘述。
(二)這里的關鍵性行為還必須表現為造成了嚴重後果。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並不是都必然構成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玩忽職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造成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一定數量,等等。濫用職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2)造成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一定數量,等等。
前列規定不適用於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
這里的問題是,一個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或幾個職權行為造成的;事故通常發生在企業,還必須由企業行為或通過企業行為而發生。這就出現了政府職權行為與企業行為連帶造成事故、產生危害的問題,追查起責任來也就比較麻煩。
從實際情況來看,並不是所有的安全事故發生都要追究安監人員的責任,大多數情況是與安監人員無關的,只是追究企業責任人員責任。但對於重大、特大事故而言,通常是既查企業也查政府有關人員。較大事故也可能在查企業的同時也查政府有關人員。在責任承擔方式方面,有些是刑事責任,有些是行政責任,有些是政治責任,或者它們的綜合性承擔,這要看涉案人員觸犯法律的程度和責任聯系的緊密程度。
(三)行為與後果的緊密性程度或關聯程度。這是一個重要問題。一個事故發生,僅就政府行為而言,也可能會牽涉眾多層級、部門、人員,他們可能都會對事故發生有這樣、那樣的責任,或者是直接責任,或者是間接責任。比如,崑山「8.2」事故就涉及到三級政府、一個開發區管委會、七八個部門、五十餘人的責任,究竟給他們中間的哪些人定為玩忽職守罪或濫用職權罪?這要看哪個部門的職責、哪個人員的行為與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最密切或比較密切,通常是以最直接的政府部門或者公共事務部門為最密切部門,以最直接的職權或職責人員為最密切人員。按照最密切關系原則確定瀆職責任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然後再按照關系密切程度遞減的順序確定次要責任或者比較次要的責任。當然,這裡面要綜合許多因素進行分析、判斷,不能簡單地把瀆職責任都歸於最基層政府部門或者最基層的安監人員。我們要看他的職責與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有否最密切的聯系,還要看他的瀆職行為數量多少、影響程度大小等因素。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資料顯示,安監瀆職被追究的多是科級以下幹部。
三、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犯罪立案的標準是什麼?目前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確定的立案標準是否已經清晰?
前面已經提到,一般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單純從這個規定看,瀆職罪立案標準是清晰的。這里的問題是它假定了一個前提:一個事故的發生是由一個或幾個職權行為造成的,或者一個人或幾個人瀆職造成的。但是,我們前面還提到,實際中沒有那麼簡單的事故,也沒有那麼明確的行為與後果的對應關系。一個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往往是由若干個層級的、若干個部門的政府職權行為與企業的多部門、多個人的行為共同造成的,這就出現了連帶追究責任而且是不同性質的責任問題。於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立案標准在這里就失靈了,因為我們找不到那麼一個假定的前提和明確的行為後果對應關系。這就說明目前的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確定的立案標準是不清晰的。
這么說是不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立案標准就沒用了?是不是復雜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就沒法追究了?不是的。我們要明白以下幾點: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作為最簡單、最單純、最明白的立案標准仍然是確定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基礎標准、參照標准。這個基礎地位不能動搖,否則我們就無所適從。比如,造成死亡1人的事故應當立案追查瀆職責任,那麼造成死亡2人或更多人死亡的事故就更應該立案追查瀆職責任。這說明前者是後者的一種參照標准。至於立案後是不是一定要予以刑事懲罰,那倒不一定,而是要綜合多種因素加以考慮、決定。
從近年事故刑事審判統計數據看,負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瀆職罪責任的人員在總的死亡事故中所佔的比例仍然偏低。這說明,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由於諸多因素的影響,並沒有全部都追究刑事責任。因為現行的立案標准只適用於具有簡單而明確的因果關系的案件。但是,特大、重大甚至較大的責任事故發生,是一定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復雜原因造成的事故盡管不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標准內在的假定條件,但並不是各類行為與事故的因果關系就辨別不清了,也不是造成事故的企業人員、政府人員的責任就不追究了。無論多麼復雜的原因,無論多麼復雜的事故責任都是能夠查清並予以追究的。
(三)多種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害不能平均分配或者按照責任權重大小分配給每一個責任者,而是每一個責任者都分別對這個損害的總結果負責。比如,事故造成10人死亡或者1000萬元損失,那麼每一個責任者都要按照這個結果承擔責任。他們只是主體資格不同、行為不同、職責不同、直接或間接原因不同、行為與結果的遠近或密切程度不同,因而對這個結果承擔的罪名或刑事責任大小不同。企業責任人員、政府責任人員都分別對這個結果承擔各自不同的責任。
(四)能不能針對事故的復雜原因、復雜關系制定一個具有復雜對應關系的立案標准之規定呢?比如,各層級政府、不同部門的公務人員在一個事故中都各自有一個自己的立案標准,以便對他們做出不同的立案判斷甚至判決。目前看,做到這種程度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有這樣的標准,那麼就只能由法官根據案件中各責任人員的不同情況做出自己的判斷。這個過程中,有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是可以辯護的。
四、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主體有哪些?政府安委會是一個政府部門嗎?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具有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主體資格嗎?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瀆職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應地,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犯罪的主體則必須是政府的安監人員或者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但還不限於此。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規定,瀆職罪主體還包括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有瀆職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瀆職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照此規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委託管理開發區事務的機構,其工作人員理當是瀆職罪主體;相應地,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設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也就是負責協調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機構了,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等人員也就成了行使一定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職權、從事公務的人員了。所以說,政府安委會以及開發區安委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具有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主體資格。我們不能說政府安委會是一個政府部門,但它仍有一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從廣泛的意義上講,具有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的主體資格的人員比較多。依據《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凡是主管生產、業務的部門都要管理好自己的安全,都是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崑山「8.2」事故調查報告認為有關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安全監管局、公安消防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分別對事故的發生承擔一定的責任,他們的有關責任人員則要承擔玩忽職守罪的瀆職責任,也就不足為怪了。
這里還要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依法或者受委託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管理職權時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瀆職罪,這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瀆職罪有所區分。
五、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量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確定一個涉案人員的具體刑期要考慮哪些因素?公訴機關有權建議法院判處涉案人員的刑期幅度嗎?
答:這里有三個問題。
(一)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量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這里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崑山「8.2」事故各涉嫌瀆職人員量刑幅度大致也在這四個檔次中選擇:一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確定一個涉嫌瀆職案人員的具體刑期要考慮的因素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第五條第13項、第三條第8項、第五條第15項有關審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的一般性規定。具體是:
1.應綜合考慮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傷亡人數、經濟損失、環境污染、社會影響、事故原因與被告人職責的關聯程度、被告人主觀過錯大小、事故發生後被告人的施救表現、履行賠償責任情況等,正確適用刑罰,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2.多個原因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在區分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的同時,應當根據原因行為在引發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確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合理確定罪責。
3.對於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監督職責的工作人員,應根據其崗位職責、履職依據、履職時間等,綜合考察工作職責、監管條件、履職能力、履職情況等,合理確定罪責。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從重處罰:(1)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投資入股生產經營企業,構成危害生產安全犯罪的;(2)貪污賄賂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關聯性的;(3)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與事故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4)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尚未構成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的。
(三)公訴機關有權建議法院判處涉案人員的刑期幅度,這是基於他們對於涉案人員在案件中所起作用、所處地位的認識而做出的判斷。這種認識和判斷對於涉案人員及其辯護人來說也是具有的,同樣有權向法院提出來,不是一項什麼特別的權利。至於法院是不是採納,那要根據法院自己的判斷。
六、安全生產監管「盡職免責」有否法律依據?作為安監人員,他們怎樣才能做到「盡職免責」?
答:安全生產監管盡職免責本來就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法律精神(有人建議把「盡職免責」叫法改稱「盡職無責」)。構成瀆職罪的前提就是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它的內在構成要件之一就是沒有依法盡職。照此規定,如果盡職了,有關人員也就不會犯瀆職罪;即便是企業發生了重大事故,國家安監人員也不承擔瀆職責任。但是,問題就在於他們怎樣才能做到「盡職免責」?
前面問題中我們談到安監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的種種行為,這里還接著敘述。是不是杜絕或禁止了瀆職行為就不會構成瀆職犯罪了呢?法律上回答是肯定的。但問題是安監人員或者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的安監職責或職權是很多的,大量的法律法規甚至規章都規定了安監職責或職權,我們是列舉不完的。而且,實際中又會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產生大量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執法甚至救援工作,這都是職責。檢察院在追究安監瀆職時把瀆職中的職責分為法定職責、工作職責,工作職責又分為崗位職責、授權職責、臨時職責。這里可以看出,我們並不是明白而且遵守了法定職責就完事了,還有大量的工作職責需要我們遵守。只要有一項關鍵的不盡職,再加上因此發生了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那就成了涉嫌瀆職犯罪問題。所以說,實際中回答「盡職免責」又是很困難的。最近幾年,我們安監部門以年度計劃開展安監工作,檢察院在關鍵時候是不是以年度計劃進行免責也很難講。檢察院喜歡在事故調查時成立自己的獨立檢察調查專案組,不受制於政府的事故調查組,安監部門無能為力。
有人說,政府部門只對企業開辦的有關安全審批、項目審批、檢查監督和年檢、特檢承擔法律責任,其他一概不問。還有人對現行法律法規中有關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的發現條款有意見,認為要修改,認為企業隱患發現或不發現的責任應由企業自己承擔。我認為這都是可以討論的問題,有些也不乏是合理的。我在人大法工委《安全生產法》修訂討論會上也提出這個問題。但是,我們也要知道,那些在事故中尤其是在重大、特大事故中傷亡的職工及其家屬們是需要討個說法的,這就是檢察院甚至政府部門必須要追查盡職或不盡職的動力。如果沒盡職,而想免責,那也是很困難的。
怎樣做到「盡職免責」呢?我想,安監人員和其他負有安監職責的人員首先應該學習《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涉及本職工作的一些法律法規規章,掌握「盡職免責」裡面有哪些職,其次是認真負責地干好政府工作部署、方案、計劃中的每一項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盡職,才能免責。
這里很重要的一條是,不僅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了安監職權、職責,而且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依法做出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方案和安排計劃,也構成安監職責或職權。它意味著法律職權、職責在實際工作中被轉化為工作職權、職責,要求安監人員履行好。事故調查中往往追查的就是一些人不按照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方案和安排計劃去做,從而認定他侵犯了安監職責或職權。這些都是很具體的事情。但應當注意,這里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必須是依法做出的,不能超越法律法規規章做出。對於超出的部分,即便有人違反或不做,也不構成侵犯職責或職權。法庭辯論的時候如何把這個超出的部分找出來,這恐怕是很難的事,因為一切安監工作都屬於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職責或職權,很難說其中的哪些工作構成對法定職權或職責的超越。
七、是不是只有政府或政府部門的法定代表人、第一責任人才承擔安全生產監管瀆職責任或主要的瀆職責任?相對而言,其他各類人員是不是不承擔瀆職責任或者只承擔次要的瀆職責任?
有人認為,在一個政府或政府部門里,有法定代表人、第一責任人以及其他各類人員,其中承擔安全生產監管瀆職責任或主要瀆職責任的人員應該是法定代表人、第一責任人。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我們在前面的問題中講到,誰承擔主要的瀆職責任或者其他次要的瀆職責任,要看他的瀆職行為及其他有關因素是不是與事故發生有著主要的或者次要的密切關系。政府或政府部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我們理解指的是政治責任、領導責任,決不是法律責任尤其不是瀆職責任第一人。當然,根據履職、瀆職的具體情況,主要負責人也可能會該承擔主要的瀆職責任,這要具體分析。相對而言,其他各類人員也並不是一定不承擔瀆職責任或者只承擔次要的瀆職責任。
這里還要指出兩點:
一是政府或政府部門的集體研究實施瀆職不能免責。以集體研究形式實施的瀆職犯罪,應當依照刑法分則第九章的規定追究國家機關負有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對於具體執行人員,應當在綜合認定其行為性質、是否提出反對意見、危害結果大小等情節的基礎上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和應當判處的刑罰。
二是對於多人特別是上下級實施的瀆職犯罪,違法決定的負責人員不能以僅負有間接的領導責任為自己開脫罪責。實踐當中有的案件只追究了具體執行人員的刑事責任,這是錯誤的。
八、目前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認定存在什麼問題嗎?今後在立法上怎麼處理?是否有必要設立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
答:這方面還是存在一些問題的,由於時間和篇幅的關系,就不說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監總局也在做這方面的工作,2015年1月份起草了一個《關於審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目前還在討論。
是否有必要設立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罪?目前刑法規定的特殊瀆職罪有八個,其中與安全生產監管瀆職犯罪比較靠近的是環境監管失職罪、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前者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者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產監管瀆職也具有自己的特點,本應設立為一個特殊的瀆職罪名。但是,在量刑幅度上是比照環境監管失職罪,還是比照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這就成了一個問題。如果在立法討論時確定比照後者,那恐怕會不利於我們安監隊伍的思想穩定。所以,這個事情還是要往後放一放。目前,安全生產監管瀆職按照一般瀆職罪進行追究,也沒有什麼大的法律障礙,並不影響當前正在進行的安全生產監管瀆職案件的審理。

❷ 安全監管人員失職瀆職導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追加什麼責任

那要看事故的嚴重程度,事故是分組的。

❸ 供電所安全員施工現場監管失職檢討書

監管失職檢討書範文請注意修改部分句子範文
尊敬單位領導:
您好我懷著無比愧疚和遺憾心情向您遞交這份工作失職檢討書關於我在電信機房管理工作中因我個人疏忽工作不到位我能夠細致地做完工程所有進程以至於讓現場施工人員將0df機架位置安裝錯誤
首先關於這項錯誤我要做深刻地檢討這是我工作上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職如今我已是一名電信機房管理員身處這個崗位我就應該深深意識所處崗位作用一名電信機房管理員是應該對電信機房所有施工作業做全程監督應該細心指導每個施工人員具體工作要對每環節都仔細分析稍一放鬆就可以導致嚴重問題出現而一旦出現問題就會給公司、給集體帶來嚴重損失
在此次電信機房管理工作中我個人疏忽監督好工人0df機架安裝工作但電纜線已安裝好了0df機架安裝位置錯誤就需要重新移動一來一回勢必造成浪費造成公司損失我對此表示深深痛心和自責此時此刻我心情非常不好因此這項錯誤我這段都夠從中解脫出來
出現問題是誰都不願意接受現實然而面對錯誤是需要很大勇氣如今我已經鼓起了勇氣去面對這項過錯我要用全部精力投入到我下一步工作當中希望領導能夠給我一次改過機會對於這項工作錯誤我也有一定自我認識我還是電信機房管理新人這是我經驗不足造成錯誤但我不會以這個作為請求原諒托詞錯誤終歸是錯誤我應該用於面對錯誤
通過此次深刻檢討我深深地反思我犯錯根本原因在於我個人疏忽全心、仔細對待工作中每環節須知重要工作是容不得一點馬虎我想我如何不克服我工作疏忽缺點話我就會很難在工作崗位上有長遠發展
針對我目前錯誤我決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領導、同事們能夠監督我你們一份監督對我一份和重視
1針對我工作責任感、工作失職今後我要全身心投入工作對於所轄職務做精心了解對於每環節施工都做好監督和管理
2今後我要像公司優秀工作同事學習認真學習好工作作風從精神層面上提升我工作理念從根本上為我把今後工作做好打基礎
通過此次深刻檢討請領導能夠信任我我今後一定認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為公司發展獻上微薄一份力量
檢討人:xxx

❹ 社保住院後報銷流程

住院醫保報銷流程是什麼
1、生病住院時,憑借身份證明和醫生入院安排,在版住院部先繳納權住院押金,到達病房之後,將醫保卡交給護士服務台,那麼醫院在檢查治療過程中,就會把不能報銷的葯品、器械等費用,讓你到門診繳費,如非參保人員,現金結賬,住院押金不足時候需要繼續繳納;
2、所有醫院都有個醫保辦公室,負責通知患者醫保手續的辦理以及蓋章事項,在相關人員指導下,於未辦理出院手續錢,先行在住院科室病房,將住院病歷、出院小結、診斷證明等材料一並復印,這樣比出院時候到醫院檔案室復印更簡單;
3、如果因為發生意外住院,需要醫生在安排住院病歷上,寫明是意外受傷還是其他原因,並且到居住地社區開具受傷證明,說明無第三方賠付。
4、辦理出院手續時,住院部在結清賬目後開具費用清單,將此清單及病房復印資料一同拿到醫保中心,經初審後,如果資料不齊,需要重新補辦,然後5個工作日之後,可以領取審核通知單。
5、接到醫保中心電話後,需要再次到醫院辦理結賬手續,將報銷款從原住院押金中扣除,連同住院費用結余部分一同退還住院者。

❺ 一案三查什麼意思

一案三查是查辦黑惡勢力犯罪、深挖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恩施州公安局舉行首次掃黑除惡新聞發布會,通報3起涉黑、涉保護傘、涉基層政權鞏固的典型案件。其中,建始縣「嚴金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就存在幕後「保護傘」問題。

該案組織頭目是32歲的建始男子嚴金,此人出獄後不思悔改,糾集10餘名骨幹成員,在建始縣和周邊地區實施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犯罪,當地百姓對其又恨又怕。目前,警方查實該組織涉及24起刑事案件,已抓獲48人。

3名涉案公安幹警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公權力無小事,執法權豈能成為個人特權!」省掃黑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刀刃向內」,對政法系統內部與涉黑涉惡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從嚴從重懲處,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納入執紀問責和巡視巡察的重點內容,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重點問題線索掛牌督辦,查處不力的,將嚴肅追責問責。

(5)安全監管失職擴展閱讀:

一些被揭露查處的大要案件,實際上已存在多年,卻遲遲未能發現,結果愈演愈烈、觸目驚心;有的系統長期存在團伙性腐敗活動,涉案人數多,活動范圍大,也遲遲未能查處。

翻開廣元市蒼溪縣已查處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分析記錄,一系列問題接連出現,面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這一難題,蒼溪縣探索出一案三查新舉措。

如何防止黨委主體責任不到位,怎樣制止紀委監督責任缺斤短兩,怎麼禁止分管責任人,隔岸觀火光吆喝、捲起袖子不幹活,蒼溪縣在已經出台的《蒼溪縣黨風廉政建設一案雙查辦法》基礎上,首次將落實一崗雙責納入其中。

對未按規定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予以責任追究,並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嚴格實行一案三查,即一查主體責任,針對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期內所在地方、部門或單位,凡班子成員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腐敗窩案、串案發生等6大問題。

堅決追究黨政一把手責任;二查監督責任,針對紀檢組織負責人任期內所在地方、部門或單位,不監督、不上報、不查處等4類不作為,堅決追究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責任。

三查一崗雙責,針對黨政班子其他成員在分管系統內,凡分管單位(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落實,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干擾、阻礙案件調查處理等4個方面,堅決追究班子成員「一崗雙責」。

一案三查將直接責任人、主要領導、監督者、分管領導四方置於其中,無論是共同腐敗,還是日常管理失職、失察、包庇、縱容,都將受到嚴肅追究。目前,該縣已先後對15件案件實行一案三查,17名黨委(黨組)一把手、紀委(紀檢組)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因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失職受到責任追究。

實行一案三查,目的不是為了問責,而是通過問責倒逼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地。提到該制度的實施初衷,蒼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王永明確指出:一案三查』既能減少貪腐案件中的漏網魚,又能及時挖出可能存在的保護傘。

❻ 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失職罪屬於食品安全犯罪嗎

食品安全法(2015)第142-145條是針對監管人員的。

第一百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一)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二)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三)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未確定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未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按規定立即成立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第一百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規定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未及時處理,造成事故擴大或者蔓延;
(三)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四)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准予許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在獲知有關食品安全信息後,未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或者未按規定相互通報;
(二)未按規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職責,對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不配合,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