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聯合城管開展聯合執法
『壹』 我的車是輕卡,違章擺攤被交警城管聯合執法把行車證給扣了我給去那個部門接受處理
依據法規,交警和城管兩者只有交警有職權扣押行車證,所以你去交警部門辦理行車證處罰事宜。至於貨物有可能被城管扣押,你去交警隊時可以詳細詢問一下。
『貳』 對城管交警公安局聯合執法有什麼看法
其實這是一種無奈,更是一種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單城管一家完全有力量來辦好,但是法律是不允許的,如果把警察和城管合為一家,那樣會節省人力物力,有事做警察,沒事做城管,再加上警察法約束力比較強,
『叄』 交警城管聯合執法拖走我停在綠化帶上的摩托車,未通知我,該怎麼辦
根據你所提供的信息,首先,你需要確定執法主體是哪個單位。其次,如果執法主體是回交警隊,你可以去答交警隊開據違章通知單,憑單去指定銀行交納罰款200元並記3分。如果執法主體是城管部門,你只需去城管部門開據罰單並憑單去指定銀行繳納200元罰款即可。
『肆』 貴州一城管辱罵執法對象被停職了嗎
5月23日,網上有媒體對貴州凱里一名城管執法人員辱罵執法對象一事進行了報道。24日,凱里市城管執法局對此回應稱,當天的城管執法行動遇到了極大阻力,但是執法人員辱罵執法對象的行為確實不對。目前,相關人員已被停職處理。
此事發生後,凱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有關部門立即介入調查。調查確認,執法人員確實在執法過程中辱罵了執法對象。對此,凱里市城管執法局局長蔣某說:「執法人員不該罵人,這一點,我們確實錯了。」蔣輝表示,今後,一定會對執法隊員加強教育,而且常抓不懈,堅決杜絕執法人員辱罵執法對象的不良情況發生,做到文明執法。據了解,凱里市城管執法局黨組在事發後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對凱里市城管執法局西門中隊隊長王某某予以停職處理。
蔣某說,目前,凱里市正積極推動城市規范管理,今後的執法將更加嚴厲,也更加規范,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理解我們、支持我們,當然也歡迎大家的監督,一切都是為了讓凱里變得更加美好!
來源:澎湃新聞(上海)
『伍』 公安+城管聯合執法,法律依據
當然屬於依法行政。
請各位不要誤會城管。
城管的都是從部隊出來的,講究紀律,按規律辦事。版
舉個例子:
那麼多權小販佔道經營,城管去管,小販不聽,咋辦?
讓路堵著,可能嗎?
只有去繳啊。他們有何之錯?
如果每個城管都去通融他們,那我們的城市會亂成什麼樣?
我們都無法想像。
公安去執法沒得說。
『陸』 怎麼區分罰單是交警開的還是城管開的呀
在處罰單上會有作出處罰的行政機關的名稱或公章,所以你查看一下處罰單的內容就可以知道罰單是交警開的還是城管開具的。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柒』 城管聯合執法,說我們違抗執法,收了我們營業執照,還有把我們電給斷了,合法嗎
城管是綜合治理城市治安衛生安全等的行政執法機構 有權利對不正當的專執法行為進屬行管理和管制 有行政執法權 城市管理聯合執法 是匯集公安 城管 工商等部門對城市管理建設的綜合行政執法行為 如果是因為影響道路造成擁堵等嚴重行為 城管是有沒收及罰款的權利 沒收營業執照是工商部門因為違法經營而採取的措施 斷電等是電力部門的權利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捌』 遇到交警和城管聯合執法,城管有權力扣留行駛證嗎
這個是聯合執法呀,
城管只是代替交警執法而已,
最終的處理還是歸交警
這個沒有問題啊
『玖』 城管帖罰單要不要處理
城管是沒有權力給車輛貼聲音處罰單的。以下是城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版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權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