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監管代建
發布時間: 2020-12-16 11:30:10
Ⅰ 國家稅務總局委託代建工程稅收政策解釋,我單位與政府部門簽訂委託代理建設合同,我單位負責工程監管、
委託代建和自行開發的主要區別有兩點:一是立項,即發改委的立項書,以及五回證的主答體是誰;二是開發過程中的資金來源,應由委託方負擔,而不能由受託方負擔;三是工程成果的所有權應歸屬委託方。
關於這個問題的政策依據,我也找過很久,沒有發現有針對性的具體文件,但是可以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細則》並結合會計准則,找到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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