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是什麼
⑴ "監督" 主要是做什麼的
監督:即導演.可根據總體構思對作畫、聲優、音效、配樂等部門提出要求組織研究資料,確定總的製作計劃,領導具體操作和各項後期工作。監督的素質、修養、風格,決定動畫的風格。
作畫監督:負責對整部作品的作畫風格進行調整控制,並檢查畫面品質是否符合要求。多由資深的原畫家及動畫家擔任。作畫指會動的部分。
美術監督:負責動畫製作中背景部分的畫面品質,效果的檢驗與調控。確定作品的背景風格。美術指不會動的部分。
攝影監督:負責對攝影工序進行全面的監督,並檢查攝影質量。
音響監督:負責監督動畫中所有音響效果的製作。並與監督一起對聲優的演出作具體指導。
好累,這是打出來的啊~~~~喵~~~~
⑵ 監督是什麼意思
監督就是通過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方式來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保證他們做到為人民服務。
⑶ 監督是什麼意思,和檢查意思相近嗎
不一樣
監督是實時的,你正在做的時候就有人監督,發現問題比較早。
監督一般平級 檢查一般上級對下級
而檢查,一般是事後檢查,而且有的還抽檢。不全面。
⑷ 什麼是一般監督和特殊監督
一般監督就是指採用普通監督手段只能達到一般效果的監督;
特殊監督就是針對特殊人事採用特殊的手段和技術的能達到特定效果的監督。
⑸ 監督是什麼意思
監督,就是對現場或某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⑹ 監督什麼如何監督
監督可以這樣理解就好辦了,「監」的本意使用眼睛看;而「督」是做;合起來就是看著你做。在現場的監督就是這樣的工作。檢查完後,把看到的問題歸納一下,然將其轉交給現場人員,進行整改。監督工作是上級對下級的考核而採取的手段。就是看著你的舉動。我們也會常常聽到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和媒體的監督作用,也都是這個本意。一切監督都是離不開現場的,離開了現場就不可能做到監督了。所以要經常的深入現場,才能發揮出監督的實際作用。
⑺ 監督是什麼意思 監督是什麼意思你們知道嗎
監督
jiāndū
①察看並督促:~執行ㄧ接受~。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台~。
⑻ 什麼是監督者
監督,是指公民有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的權利。它是公民參政權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的一種最具活力的監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監督權和公民通過自己選舉的國家代表機關代錶行使的監督權,另外,公民的許多權利具有監督國家權力的性質。這里,作為參政權的一項內容的監督權,是一種直接的政治監督權。它主要包括四項內容,即批評權、建議權、控告權、檢舉權。
⑼ 監督的內容是什麼
輿論監督的內容
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廣播電視是國家重要的輿論陣地,我們在宣傳報道中必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輿論導向就是指運用各種新聞形式和手段,把握和控制好輿論的宣傳方向,並努力將其引導到符合黨的綱領、路線、方針上來,引導到有利於構建社會和諧上來。在宣傳報道中我們應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始終把正確的導向放在首位,凡事都從全局考慮,要反映大事、大情、大理.
我國新聞媒體的主要功能之一是進行輿論監督。普利策說過,倘若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上的瞭望者。他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面上的風雲和暗礁險灘,及時發現情況。任何社會都需要新聞人充當暸望者。暸望者的主要職能是報告危險的情況。在我國,80年代報紙最先採用調查性報道的形式搞輿論監督,而用電視的形式進行調查性報道,特別是進行輿論監督,是近10年來的事情,然而,它的鏡頭和音響凸現的真實感帶來的輿論監督的威力卻不容忽視。
⑽ 監督是什麼
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政治學的經典論斷。所謂制約,實際就是監督。在現代社會,毫無監督的權力恐怕很難找到了,但監督的效果卻有大有小。有的監督有力、有效,保證了權力的健康運行;有的監督蒼白無力、形同虛設,掌權者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由此,人們不禁要問:?到底應該怎樣看待監督? 所謂監督,最一般的解釋就是「監視督促」,通俗地講就是「找毛病」、「挑刺兒」,以促進被監督者改正缺點和錯誤,按照監督者的要求做得更好。這就會讓一些被監督者感到不舒服,因而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抵制或逃避監督。其實,監督好比醫生看病,如果醫生不是認真地「挑毛病」,而是一味地恭維病人如何健康,這是對病人的愛護還是坑害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事實上,正是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成克傑、胡長清、王懷忠之流才會走上不歸路。最近,中央領導同志強調,我們加強監督的目的,就是希望領導幹部不犯錯誤或少犯錯誤。可見,監督的實質是愛護。只有這樣來理解監督,才能大力倡導監督,把監督擺在一個適當的位置,進而積極地加強監督和主動地接受監督,真正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各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 對於公民、黨員以及各級黨組織來說,監督是權利,也是義務。公民對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黨員對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的監督,黨組織之間的監督,是我國憲法和法律、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賦予的神聖權利,可以而且應該理直氣壯地行使,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和剝奪。同時,監督也是公民、黨員以及黨組織應盡的義務和責任,這一點尤其值得強調。當前,某些領導幹部存在違紀違法現象和嚴重的不正之風,迫切要求一切具有正義感的公民和具有黨性的黨員,勇敢地拿起監督的武器,予以揭露和批評,幫助領導幹部改正錯誤。如果對其不聞不問、聽之任之,那就沒有盡到公民、黨員和黨組織應盡的監督責任,最終不僅會毀了幹部,給黨和國家帶來危害,也會損害廣大公民和黨員的實際利益。顯然,這是不可取的態度,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從系統觀點來看,監督是行為方式,也是制度規定。監督是一個有機的系統,有效的監督既來自公民、黨員等負責的監督行為,更來自科學的監督體制、機制和制度。與個人的監督行為相比,監督制度更帶有根本性、長期性、穩定性和全局性。制度好,公民、黨員等個體的監督就不再是一時一事的偶爾監督,而是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是有力有效、事半功倍的監督;制度不好,體制不順,機制不活,公民、黨員等個體的監督權利就無法正確而有效地行使。當前,少數地方和單位腐敗現象較為嚴重,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建立科學的、管用的監督制度。因此,亟需以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為契機,緊密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體制、機制和制度。 從監督的價值取向分析,監督是有風險的,更是光榮的。當前,許多人奉行「多栽花、少挑刺」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處世哲學。從加強監督的角度說,這是一種落後甚至有害的意識。當然,這種意識也不是憑空產生的。長期以來,確實有不少人因為監督,因為給領導幹部「找毛病」、「挑刺兒」,吃了苦頭。然而實踐一再證明,敢於履行監督職責的人,敢於同錯誤作斗爭的人,最終是光榮的,會得到黨和人民的認可。可以相信,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包括各項監督制度在內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必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從根本上解決「監督難」和「難監督」的問題。(編輯:何靜文)